三是市发展改革局把城镇登记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咨询、跟踪和服务工作,使大批项目落户珠海,为本市人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重视职业教育平台建设,支持第一、第三职业中学的扩建工作,解决城市职业学院筹建过程中的困难;对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使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市国资委坚持把促进就业再就业摆在重要位置,调整和充实国资系统就业再就业工作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组织本系统企业参与就业再就业各类活动,协调和动员本系统企业优先招收本市失业人员,全年帮助986名本市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五是市农业局积极开展“绿色证书”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财务管理和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全年举办培训班55期,培训农村劳动力3000人次;组织转产、转业渔民及其子女进行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培训渔民45人,并全部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较好地提高了渔民的劳动技能;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通过扶持加工流通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措施,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了新的就业渠道。
六是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贯彻上级关于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文件,设立小额担保贷款咨询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督促经办银行开展好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年累计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户55家,发放贷款9106万元,对我市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岗位起到了促进作用。
七是市国税局把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纳入全系统税收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举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学习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通过国税网站和报刊、印制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新的促进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完善我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珠海市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的报告》,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八是市地税局出台贯彻上级有关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的文件3件;在征收大厅设立了“下岗失业人员优先窗口”和咨询电话,制定了《珠海市地税系统对下岗失业人员服务承诺和办事程序》,利用各征收大厅的宣传栏宣传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印制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减免税事项宣传单,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优先、快捷的服务。
九是市总工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珠总工〔2006〕61号);与南粤人才网合作,在网上开设“工会再就业帮扶”专栏,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在一楼大厅设立了就业服务窗口,并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市人力资源中心的用工信息,为失业职工提供用工信息等就业服务;举办服装裁剪、电车操作等各类培训班35期,培训失业人员283人;与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合作开展酒店服务类订单式培训,114人经培训成功实现就业;举办“五一” 失业职工专场招聘会,帮助223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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