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通报
(珠府函〔2007〕25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06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城乡居民实现就业再就业,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就业目标任务情况
(一)新增就业岗位情况。全市年度目标新增就业岗位(不包括外来流动就业人员数)26000个。到2006年底,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8947个,完成年度目标的111.3%。
(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情况。全市年度目标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率达到60%以上,持有《再就业优惠证》“4050”人员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到2006年底,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率为65.7%,持有《再就业优惠证》“4050”人员的就业率为82.7%,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09.5%和103.4%。
(三)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情况。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年度目标控制在3%以内。到2006年底,全市累计城镇失业人员34318人(包括因其它减少人数990人),实现就业21893人,实有城镇失业人员1143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7%,比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
(四)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情况。全市年度目标帮助1400名“4050”困难失业人员就业。到2006年底,全市帮助2380名“4050”困难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完成年度目标的170%。
(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度目标为10000人,转移就业率45%以上。到2006年底,全市累计农村富余劳动力23502人(包括因其它减少人数401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1193人,转移就业率为48.5%,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11.9%和107.8%。
(六)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全市年度目标培训城镇失业人员5000人,培训农村青年4000人。到2006年底,全市培训城镇失业人员6711人、农村青年5528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34.2%和138.2%。
二、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
(一)香洲区。该区把“香洲区千名被征地青年技能培训就业工程”列为区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397.9万元(含上年结转),比上年增加了147.9万元;出台《转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文件;印发《珠海市香洲区千名被征地青年技能培训就业工程实施方案》,启动了治安员执勤业务培训计划和随岗实训就业计划,使765名“村转居”青年培训后全部上岗就业;通过继续开展公益性劳务派遣工作、实施“一帮一” 就业帮扶活动等措施,帮助653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解决了268户354名“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问题;开发夏湾宠物市场、侨光夜市,帮助80名失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在香湾街道办建立临时小市场,为38名本地渔民和蚝民解决了就业出路问题;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福利彩票管理部门合作,推出了“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社区就业项目,解决了126名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通过发展社区和家庭加工业,帮助680名大龄失业妇女实现了灵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