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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锦政办发〔2006〕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几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中省市直事业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地完成了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决定授予黑山县政府办公室等25个单位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杨凌志等47名同志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发扬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我市“三年大变样,十年大振兴”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七月四日

  附件1:
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黑山县政府办公室

  北镇市政府办公室

  凌河区政府办公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市发改委办公室

  市教育局办公室

  市公安局办公室

  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办公室

  市交通局办公室

  市环保局办公室

  市法制办法规处

  市港务局办公室

  市质监局办公室

  市司法局办公室

  市国税局办公室

  市工商局办公室

  市国土局办公室

  市气象局办公室

  北镇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义县民政局办公室

  凌海市粮食总公司办公室

  古塔区文化与旅游局办公室

  凌河区城建局办公室

  太和区审计局办公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局办公室

  附件2:
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杨凌志 黑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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