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村容整洁示范(达标)村建设须由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街道、镇乡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应负责日常建设与维护。
2 制度健全
2.1 应设立组织领导机构、并由专人负责。
2.2 应制订规划或计划,并组织实施。
2.3 整洁村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须纳入村规民约,上墙公布,并引导村民和暂住人员自觉遵守。
2.4 村容整洁示范(达标)村建设应落实建设和管理经费。
2.5 建立村内陆(水)域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服务、监督全覆盖制度。
2.6 村委会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环境卫生责任区保洁协议;与村民签订村宅环境卫生责任区协议,并建立和实施日常监督制度。
3 村容整洁
3.1 村民宅基地使用区内堆物必须放置整齐、规范。庭院宜绿化、美化。无暴露垃圾。
3.2 农户须使用卫生厕所,三格化粪池应设施完好。严禁使用露天粪缸。
3.3 与外界连接的道路、通道两侧、村民集中活动区范围内建(构)筑物外立面应无乱招贴、乱刻画、乱涂写,墙体白化或美化。店招店牌整齐、规范、美观、无破损。
3.4 道路、通道应平整无坑凹,无暴露垃圾,两侧宜绿化。
3.5 村内水域应无下河物,岸坡应平整、清洁,蓝线控制范围应无乱搭建。河道疏浚制度应落实。河坡应植绿。
4 设施标准
4.1 环卫公共设施建设应纳入所在街道、镇乡的总体发展规划。
4.2 村内环卫公共设施配置不得低于《上海市村容整洁示范(达标)村环卫公共设施建设及设备配置导则》标准。
4.3 环卫公共设施应保持完好,无缺损。
5 管理有序
5.1 村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临时堆点
5.2 村内无无证(照)禽畜养殖场、食品加工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废品回收点。
5.3 严禁乱设摊,小集市周边应整洁、规范。
5.4 建立生物防制制度,采取防范杀灭措施,无蚊蝇孳生地。灭蚊蝇、灭鼠、灭蟑螂三项指标达到市爱委办制订的标准。
5.5 村民应圈养家禽家畜。
6 服务完善
6.1 建立和健全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队伍,按有关标准配备保洁员。
6.2 保洁服务质量达到《上海市郊区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质量标准(试行)》。
7 村民满意
7.1 应建立每半年随机访问当地农村居民,满意率达90%以上的测评制度(满意率=满意人数/访问总人数×100%)
附件2:
上海市整洁村验收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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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及│二级指标 │分值│评分标准 │加分标准 │
│分值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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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健全(│有组织机构,有专人负│ 2 │有组织、有专人负责│ │
│30分) │责制度。 │ │各计1分 │ │
│ ├──────────┼──┼─────────┼───────────┤
│ │有规划或计划,村规民│ 6 │有计划、村规民约上│按规划实施整洁村建设加│
│ │约,上墙公布。 │ │墙公布各计3分 │2分 │
│ ├──────────┼──┼─────────┼───────────┤
│ │落实建设、奖励、维护│ 6 │有建设、奖励、维护│村级经济安排年度建设、│
│ │经费。 │ │经费各计2分 │维护经费加2分 │
│ ├──────────┼──┼─────────┼───────────┤
│ │村民(含外来人员)自│ 6 │组织村民、外来人员│ │
│ │觉遵守 │ │参与各计3分 │ │
│ ├──────────┼──┼─────────┼───────────┤
│ │与企事业单位、村民签│ 10 │签协率达标各计3分 │ │
│ │订环境卫生责任制协议│ │,有日常监督记录计│ │
│ │,建立日常监督制度。│ │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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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整洁(│宅基地使用区域内堆物│ 5 │堆物放置整齐、规范│绿化、美化各加2分 │
│30分) │须放置整齐、规范,无│ │计4分,无暴露垃圾 │ │
│ │暴露垃圾。庭院宜绿化│ │计1分 │ │
│ │、美化。 │ │ │ │
│ ├──────────┼──┼─────────┼───────────┤
│ │60%农户必须使用卫生 │ 4 │使用卫生厕所达标计│农户全部使用卫生厕所加│
│ │厕所,三格化粪池设施│ │2分,三格化粪池设 │5分 │
│ │完好率达90%以上。 │ │施完好计2分 │ │
│ ├──────────┼──┼─────────┼───────────┤
│ │严禁使用露天粪缸 │ 5 │无露天粪缸计5分 │ │
│ ├──────────┼──┼─────────┼───────────┤
│ │店招店牌、遮阳棚整齐│ 3 │店招店牌、遮阳棚规│店招店牌、遮阳棚美观加│
│ │、规范、美观,无破损│ │范、整齐计1分,无 │2分 │
│ │。 │ │破损计2分 │ │
│ ├──────────┼──┼─────────┼───────────┤
│ │与外界连接的道路、通│ 3 │建(构)筑物外立面│墙体白化、统一修饰各加│
│ │道两侧、集中活动区范│ │整洁计3分 │2分 │
│ │围内建(构)筑物外立│ │ │ │
│ │面净化,墙体白化或美│ │ │ │
│ │化。 │ │ │ │
│ ├──────────┼──┼─────────┼───────────┤
│ │道路平整无坑凹,无暴│ 6 │平整无坑凹计3分, │道路硬化,两侧设绿化带│
│ │露垃圾。两侧宜绿化。│ │无暴露垃圾计3分 │加2分 │
│ ├──────────┼──┼─────────┼───────────┤
│ │村内水域应无下河物,│ 4 │无下河物计2分,岸 │有植绿加3分 │
│ │岸坡平整,两岸蓝线控│ │坡平整、整洁计2分 │ │
│ │制范围应整洁,河坡应│ │ │ │
│ │植绿。 │ │ │ │
│ ├──────────┼──┼─────────┼───────────┤
│ │两岸蓝线范围无乱搭建│ │ │无乱搭建、已疏浚各加2 │
│ │,河道应疏浚。 │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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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标准(│环卫公共设施建设应纳│ 4 │有规划计2分,纳入 │按照规划实施加1分 │
│10分) │入所在地总体规划 │ │总体规划计2分 │ │
│ ├──────────┼──┼─────────┼───────────┤
│ │村内环卫公共设施配置│ 3 │按标准设置计3分 │ │
│ │不得低于《导则》标准│ │ │ │
│ ├──────────┼──┼─────────┼───────────┤
│ │保持设施完好 │ 3 │设施无破损计3分 │ │
├─────┼──────────┼──┼─────────┼───────────┤
│管理有序(│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1 │无堆点计1分 │ │
│10分) │临时堆点产生。 │ │ │ │
│ ├──────────┼──┼─────────┼───────────┤
│ │无无证(照)禽畜养殖│ 4 │无无证点各计1分 │ │
│ │场、食品加工厂、餐厨│ │ │ │
│ │垃圾处理厂、废品回收│ │ │ │
│ │点。 │ │ │ │
│ ├──────────┼──┼─────────┼───────────┤
│ │严禁乱设摊,小集市周│ 2 │无乱设摊、小集市周│ │
│ │边应整洁。 │ │边整洁各计1分 │ │
│ ├──────────┼──┼─────────┼───────────┤
│ │应建立生物防制制度,│ 3 │建立制度、达到指标│ │
│ │采取防范杀灭措施,无│ │、无蚊蝇孳生地各计│ │
│ │蚊蝇孳生地。灭蚊蝇(│ │1分 │ │
│ │鼠、蟑螂)三项指标达│ │ │ │
│ │到市爱卫办制订的标准│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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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完善(│道路、通道应保洁管理│ 1 │有专人保洁管理计得│有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15分) │。 │ │1分 │社专业保洁服务加2分 │
│ ├──────────┼──┼─────────┼───────────┤
│ │应达到《上海市郊区环│ 14 │达到标准计得14分 │ │
│ │境卫生保洁服务质量标│ │ │ │
│ │准(试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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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满意(│应建立每半年随机访问│ 5 │有制度、有记录各计│ │
│5分) │村民制度,满意率达90│ │得1分,满意率达标 │ │
│ │%以上。 │ │得计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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