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通知
(潍政办发〔2006〕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提高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效能,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塑造文明交通意识,现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组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和谐潍坊、文明潍坊、平安潍坊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将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在机制建设、设施投入、安全教育、执法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实现领导机构健全、安全措施完善、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畅通有序、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
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要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强化执法责任和行政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要深入开展源头整治,公安部门要采取具体措施,强化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交通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剧毒物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交通运输企业尽快实施整改。要加大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交通、公安、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对全市公路危险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定市及县市区县督办整治的危险路段;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加大对治理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资金投入力度,有针对性地抓好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改工作,坚决克服只排查不治理或排查多治理少的现象。对新建道路要同步完善安全设施,避免产生新的危险路段。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对影响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超速、客运车辆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