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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潍政办发〔2006〕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上属驻潍各单位:
  《潍坊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ΟΟ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潍坊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潍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潍坊市境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及《潍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服从大局、主动配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 医疗卫生救援事件的分级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规定,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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