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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清洁家园”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实施原则

  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整洁乡镇(村)”建设。注重结合不同区域、镇域的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分类要求、分类部署,从实际出发,形成新郊区新农村环境建设的新特点。

  重心下移,完善基础。要进一步健全新农村环境建设的管理构架,把管理重心下移到乡镇,消除农村环境管理的空白。要从实际出发,加大推进环卫公共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新农村环境建设的物质基础。

  群众参与,注重长效。要从解决村民最迫切、最直接、最关心的居住区环境卫生问题着手,引导和发动村民参与村宅环境整治,充分发扬村民在农村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注重实效,不搞政绩工程,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三)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队伍、完善服务、改善设施、普惠农民”的总体工作要求,重点推进“整洁乡镇(村)”建设,以切实解决目前郊区市容环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体制不全、队伍不稳、设施缺损等问题,努力达到如下工作目标:

  完善组织构架。根据《决议》提出的“建立镇有环卫所、村有保洁员、户有责任制的管理体系”要求,稳步推进镇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建设工作,完善郊区市容环境“三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组织构架。

  健全保洁队伍。以组织实施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万人就业”项目为载体,抓好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实现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全覆盖。

  建立责任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户宅基地使用范围内环境卫生责任制度,提高农民“爱护家园”意识和参与环境建设的自觉性。

  加快设施建设。加快青浦、松江、金山、崇明等郊区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实现“2009年底前郊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的目标。加强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关闭严重影响农村自然生态环境的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

  结合郊区600个中心村建设,按照《上海市公共厕所规划纲要》要求,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重点解决农村集中活动区域、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镇村结合部地区存在的“用厕难”问题。加强农村粪便管理,继续实施农户新建、增建、补建水冲式户厕和三格化粪池备案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户卫生厕所使用率。

  推进“整洁乡镇(村)”建设。将外环线内“城中村”纳入村容整洁达标建设范围,并达到“整洁村”建设管理标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村容整洁达标建设工作,着力清除农村地区宅边、路边、河边、田边的暴露垃圾,整理、规范农户屋前宅后堆物。在推进“整洁村”建设基础上,启动“整洁乡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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