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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市交通局等关于开展“2007年上海市机动车辆添美行动”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市交通局等关于开展“2007年上海市机动车辆添美行动”活动的通知
(沪容环联[2007]2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部门及有关车辆单位:

  为整体提高机动车辆整洁水平,构建上海靓丽的流动风景线,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市市容环卫局、市交通局、市政府机管局决定开展“2007年上海市机动车辆添美行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车辆整洁,为城市添美

  二、活动范围

  市(区)级机关、全市出租、公共交通客运、长途客运、货运(具有市内通行权的车辆)、环卫作业、建筑垃圾运输等有关车辆单位。

  三、活动组织

  由市市容环卫局、市交通局、市政府机管局等车辆管理部门组成机动车辆“添美行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计划、协调、监督和实施,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车容科(地址:武进路579号403室,邮编:200085,联系电话:63255038×4303,E-mail:crglk@sohu.com)

  四、活动目标

  (一)所有车辆单位应落实车辆清洗保洁制度、措施及场地、设备。“三落实”达标率不低于87%。

  (二)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出车前,必须做好车辆车容车貌检查工作;鼓励进城不洁车辆自愿清洗车辆;雨过天晴后应及时清洗车辆。

  (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环卫车辆、货运车辆、长途客运车辆、公交车辆、出租车辆、政府机关车辆整洁率分别达到65%、90%、82%、87%、92%、97%、98%。其中,为促进市容环卫行业建设水平的提高,将重点开展针对建筑垃圾和环卫运输车辆的车容车貌专项整治,有效解决环卫作业和建筑垃圾运输中的垃圾飞扬、拖挂、不密闭、跑冒滴漏和车容不洁等现象。

  五、活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7年3月上旬至2007年4月中旬)

  1、研究制定年度活动计划,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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