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珠海市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6〕59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卫生局制定的《关于珠海市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卫生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珠海市2007年度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市卫生局 二ΟΟ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为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根据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力争2007年度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0%。各区要围绕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扎扎实实地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深入开展宣传发动。按照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要求,农村合作医疗每年度的起止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集中宣传发动工作要在2006年10月至12月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工作部署阶段(10月下旬前)。各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章程,并于10月下旬报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审定。10月下旬,各区要召开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会议,部署宣传发动工作。
2.收款阶段(11月份)。各区要在11月底前完成向农户收款的工作。在宣传发动期间,从10月20日起,各区农村合作医疗办每10天要向市农村合作医疗办上报一次工作进度,直至收款工作结束。
3.检查核实阶段(12月份)。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的区,以信息统计资料为准。镇(街道)收缴农户的资金应在12月上旬全部划入区级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各类帮扶资金,也应同时划入基金专户。12月中旬,各区要进行核查。12月下旬,由市组织检查,核实人数,查漏补缺。宣传发动的所有工作要在2006年底前结束。各地实际参加人数,以参加人数名册、12月31日划入基金专户资金和电脑录入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