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潍坊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潍政办发〔200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潍坊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ΟΟ七年二月十四日
潍坊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OO七年一月)
今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的“执法年”,也是着力抓好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年”。
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统揽全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市场准入,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执法监察,普及安全文化,夯实安全基础,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2007年安全生产的具体目标是: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其它相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
围绕上述任务目标,工作中,突出抓好以下八项措施的落实: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一是健全完善政府领导班子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哪项工作,同时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二是坚持安委会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各级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调度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三是继续实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与各乡镇(街办)、部门,各乡镇(街办)与村(居),各部门与所属企业,企业与车间、班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四是完善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定期到县市区和基层单位现场督查和抽查制度。在市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带领有关安全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等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查纠事故隐患,面对面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五是严格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事故报告程序,严格事故报告纪律,坚决杜绝事故不报、瞒报和迟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规定程序认真调查,查明事故经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及时做出结案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