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规划建设的意见
(潍政发〔2006〕9号)
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我市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品位形象迅速提升。为着眼于城市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强化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建设档次,改善城市景观面貌,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对市区主次干道两侧的规划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起点搞好沿街规划控制和建设。规划部门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建设进行严格规划管理,分期分批组织编制沿街景观控制规划,高起点搞好道路两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进行城市设计,超前指导道路两侧的土地利用和项目建设。沿街建设要充分体现历史文化底蕴、自然风貌特色和现代化气息,坚持现代风貌与地域特色相结合,精心策划城市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物的设计,使之既体现时代气息,又传承历史文化传统。通过沿街建筑物、城市广场、雕塑、绿化、景点、灯饰等的规划建设,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丰富内涵,塑造世界风筝都独有的建筑风格和风貌特色,提升城市品位。
二、着力提高沿街建筑设计方案水平。切实放开建筑设计市场,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国际国内公开招标,引进名家、名院和一流的设计公司承担建筑方案设计,鼓励建设单位对沿街(包括沿河)建筑进行设计方案征集和招标。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建筑群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进行国际招标或方案征集;城市重要节点建筑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在全国范围内招标或方案征集;高层住宅及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原则上在省内或全国范围内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征集,其中至少有一家市外甲级资质单位参加;其他建筑也应至少委托三家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竞争,好中选优。
三、建立健全建筑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建设单位招标或征集的沿街(沿河)高层住宅及大型公共建筑方案,应在规划部门指导下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报市规划部门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并进行建筑方案公示后,报市政府审批;其他沿街建筑设计方案,根据规划管理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经规划部门审查通过并公示后,按规定的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