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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的决定


  (八)市建设局

  1、绿化建设。负责搞好白浪河、世界风筝都纪念广场绿化建设;搞好四平路(健康街至胜利街)、宝通街(宝塔路至潍安路)、西环路(民主街至潍蒋路)、机场路(宝通街至民航街)、玉清街(虞河路至北宫街)、四平路(民生街至健康街)等道路绿化建设。

  2、负责市区建筑工地的封闭、环境卫生及扬尘管理。

  3、协助市政管理局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4、负责新建建筑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的推广应用,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九)市城管执法局

  1、综合整治绿化。负责组织搞好鸢飞路(健康街至北宫街)等城市道路综合整治绿化。

  2、市容市貌管理。在主要街区和公共场所清理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和乱设经营摊点现象。

  3、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

  (十)市房管局

  协调配合各区、开发区抓好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达标。

  (十一)市规划局

  负责植物园等所有绿化用地的规划工作;制定城市主、次干道的景观设计方案,使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协助市政管理局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十二)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所有绿化用地的征地工作。

  (十三)市环保局

  控制和消除大气污染源,确保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标;加大环保监察力度,确保建成区内的河流(白浪河、虞河、张面河)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

  (十四)市财政局

  负责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化新改扩建投资和日常养护资金的筹措、安排;清算三年来中心市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资金拨付情况,做到足额到位。

  (十五)市经贸委

  负责组织协调搞好系统内各企业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绿化达标工作。

  (十六)市教育局

  负责督促抓好本系统内大中小学校(院)单位庭院绿化达标。

  (十七)市林业局

  制定中心市区建成区内济青、潍莱高速公路两侧及建成区外围道路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城南白浪河片林、潍坊发电厂防护林带、胶济铁路防护林带建设等。

  (十八)市文化局

  完成制定《潍坊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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