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协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由协会和单位的成员共同承担,也可依法接受一定的社会赞助。
(九)做好动漫企业的认定和年审工作。对享受本意见规定政策的动漫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企业,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享受本意见规定政策动漫企业的认定和年审组织工作由省级以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信息产业、税务等部门负责实施。
(十)优化环境,规范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服务业发展规划时,要将动漫产业作为重要内容,对动漫原创产品的创作生产、建立动漫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推动形成成熟动漫产业链等,给予财政、信贷及其他方面的扶持和优惠。
财政拨款单位经批准的活动和采购,应将国产动漫产品纳入集中订制和采购范围。鼓励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把国产动漫产品运用到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及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中。鼓励地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民间组织创立自主动漫形象标识,运用动漫形象开展产品推广、政策法规宣传和科普教育等活动。
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要求动漫企业到指定中介机构办理验资、资产评估报告等证明性文件。积极鼓励动漫作品著作权登记,推动动漫产业版权交易,依法采取措施重点保护动漫产品的知识产权,加强对动漫运营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走私、侵权和盗版行为。各级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对涉及动漫企业的案件要从速查处,切实维护动漫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山东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文化厅牵头,省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办公室设在文化厅。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研究拟定我省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制定动漫企业的认定标准并组织认定和年审;制定动漫产业基地建设的布局和规划,制定相关标准,并对基地进行认定和评估;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动漫产业发展。
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动漫产业发展作为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对地方政府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动漫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