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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防治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市农业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灾害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及时向市农业救灾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市各农业救灾分指挥部负责本部门灾害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及时报送市农业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三)应急队伍保障

  1.市、县(市)区各级农业部门负责组建训练农业救灾专业队伍。市各救灾分指挥部负责组建部门专业救灾队伍。

  2.市各救灾分指挥部负责召集、派遣救灾队伍人员,前往灾区开展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四)物资保障

  1.市种子管理站依法建立和实施救灾种子储备,保障生产救灾所需种子。按照要求,根据需要每年制定储备计划,实施储备和救灾备荒工作。储备工作实行合同制储备。市种子管理站同各承储单位签定承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合同、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合同二级储备合同、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合同等,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库存存储的种子质量。

  种子储备春播救灾种子以粮食作物为主,主要包括玉米、水稻、大豆等品种;夏播救灾种子以蔬菜种子为主。主要包括番茄、豇豆、白菜、黄瓜、香菜、辣椒、胡萝卜、西芹、菜花、菠菜、西瓜、甜瓜、南瓜、芸豆、茄子、萝卜等品种。

  2.市农委依照灾害发生及危害情况,及时向省、市政府递交申请补助救灾化肥的报告,并根据各灾区实际,做出合理分配。

  (五)经费保障

  重大农业灾害应急救援所需的专项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该专项经费主要指市农业救灾指挥部和各分指挥部确定的工作项目所需经费,以及用于应急信息化建设、日常运行和保障、组织专家委员会活动和联络员网络运行、灾害处置等工作经费。

  七、宣传与培训

  大力宣传控制重大农业灾害对农业稳产、保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民对防灾减灾的认识,在重大农业灾害发生和防治的关键时期,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举办各类培训班,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科技录像、新技术展示等多种形式促进农民学习新技术,提高防治病虫害水平。

  附件:
锦州市农业救灾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王广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赵 难 市农委主任

  成  员:门大为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韩立学 市农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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