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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防治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上报形式分为速报、确报和终报三类。速报可用电话或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终报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程度、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农业经济损失、人畜受害情况、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确报是指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灾害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

  终报是指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救灾所采取的措施、过程和结果,农业环境事件要报告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以及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二)预警

  1.市农业救灾指挥部与各分指挥部均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受理灾情报告,按程序处警。

  2.市农业救灾指挥部对各分指挥部应急预警实行监督。

  3.应急救援第一响应队伍,由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在各级政府指挥下组织建立,并明确其工作要求与程序。

  (三)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市农业救灾指挥部与各分指挥部和各县(市)区指挥部应急值班系统建立有线电话网,与各分指挥部和各县(市)区指挥部建立计算机联网,保证信息传递高效、快捷。

  (四)预警及发布

  1.重大病虫灾害预警及发布。在一定区域内,当农作物病虫灾害发生危害情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1)频发高致灾性病虫(玉米螟、稻水象甲、稻瘟病、棉铃虫)严重危害的面积超过作物面积的20%以上,可给农作物造成严重损失的;

  (2)暴发迁飞性害虫(东亚飞蝗、粘虫、草地螟)严重危害面积超过5000亩以上,且虫口密度大,若不予控制,可给农作物造成重大损失,或可导致起飞迁移的;

  (3)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马铃薯甲虫、大豆疫病、李属坏死环斑病毒、苹果蠹蛾、小麦矮腥黑穗病、美洲斑潜蝇、水稻白叶枯病等)在局部区域发现,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构成潜在威胁的。

  2.重大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灾害预警及发布。在一定区域内,当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灾害发生危害情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灾害预警。

  (1)干旱灾害面积超过当地耕地面积10%以上,不能按时播种或种后不能正常生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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