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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实施意见


  (二)任务目标。全市2005-2007年计划新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299处,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村2969个,受益人口202万人,新增自来水普及率32%,到2007年底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预算总投资5.46亿元。其中2005年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村1029个、人口70.39万人,预算总投资2.03亿元,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7%;2006年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村961个、人口66.11万人,预算总投资1.7亿元,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8%;2007年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村979个、人口65.56万人,预算总投资1.74亿元,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

  三、强化措施,保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顺利实施

  为确保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顺利实施,全面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奋斗目标,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制定扶持和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一)落实各项政策,多方筹集资金。全市实施三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需要投入5.46亿元的资金,能不能筹集到充足的建设资金,是全市村村通自来水任务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必须落实各项政策,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一是争取上级支持一块。认真搞好前期工作,为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和省农村通自来水工程资金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二是市、县财政投入一块。市、县都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调整支出结构,列支村村通自来水专项资金,市财政拿出专款予以补助,各县市区都要按省、市投资之和1:1的比例给予配套。要集中整合各级、各部门、各渠道的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水利建设基金、库区维护建设基金、扶贫资金、转移支付、水资源费、土地出让金等,集中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同时保证每年水资源费留成部分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比例不少于40%。三是农民群众自筹一块。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组织农民自愿筹资筹劳建设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农民集资建设的水源及主管道部分可作为股份,参与利润分配,入户工程所需费用由受益农户承担。四是市场运作筹集一块。放宽农村供水市场准入条件,积极鼓励和吸引个体大户、民营企业、企事业单位、城市自来水公司、国内外客商、金融单位等各种力量投资农村供水事业,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支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二)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要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意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用地要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给予优先安排,临时用地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需架设输电专线的,只收取成本费,用电价格按农村居民生活用电计价;农村生活用水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引用水库水的执行农业用水价格;农村供水工程享受农业生产供水同等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对农村供水企业的税收进行减免。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要增加投放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信贷规模;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供水项目实行优惠贷款,对资本金到位、运作规范的供水项目,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允许以项目的收益权、经营权为质押,或以项目资产折价为抵押进行贷款。各级政府对用于兴建农村供水工程的贷款可按同期贷款利率给予连续两年的贴息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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