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梁绍南等同志全区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梁绍南等同志全区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的决定
(桂发[2007]4号 2007年1月17日)


  2003年以来,我区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活动中,广大政法干警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勤奋工作,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怕牺牲,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为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吴圩人民法庭庭长梁绍南、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张斌、桂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马肖华(女)、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炳雄、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陆葵杰、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防暴警察支队六大队大队长王华、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科所副所长杨家荣、靖西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刘家法、防城港市公安局渔万派出所教导员李善都、广西柳城监狱八监区一分监区分监区长李勇红等10名同志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他们忠于党和人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秉公执法,恪尽职守,努力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显著成绩。他们在政法战线不问的岗位上充分展现了政法干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崇高思想境界;展现了政法干警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努力奋斗的丰硕成果;展现了政法干警不畏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的大无畏精神。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斗志,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梁绍南、张斌、马肖华(女)、黄炳雄、陆葵杰、王华、杨家荣、刘家法、李善都、李勇红等10名同志全区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享受自治区劳动模范待遇。
  希望受表彰的“十佳”政法干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区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要向全区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学习。学习他们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们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永做人民公仆的高贵品格;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清正廉洁,不为名利,刚正不阿,一身正气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对工作高度负责,爱岗敬业,高标准,严要求,勇于创新,乐于奉献,争创一流,开拓进取的奋发精神。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