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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锦政发〔2006〕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以上企事业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辽政明电〔2006〕2号)精神及市委、市政府2006年7月31日召开的全市财税收入形势分析会提出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约财政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年财政平衡,现就我市深入开展增收节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一)强化重点税种征管,以管促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税种的监控力度,管住税基、看住税源。一是增值税。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原材料的管理,减少企业不必要的库存,建立增值税反避税机制,确保税基不被侵蚀。加强各项退税的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将减免、退税政策对收入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重点抓好金属冶炼、信息化学、机械交通、电力、商业等主要品目增值税的征收。二是营业税。继续研究制定增加营业税收入的征管办法,加强对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税基管理,提高征管效率,挖掘税源潜力,加强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漏洞。对一般营业税要重点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收,继续保持其良好的增长势头。三是企业所得税。禁止不合理的费用摊入成本,侵蚀税基。各级征管部门要密切配合,时刻关注企业所得税征管,加强预算执行调度,随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运行情况,保证企业所得税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其他税种。要加强征管,不断挖掘新税源,扩大新税基,寻求新的税收增长点,确保其他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加强对零散税收的管理,做到“既抱西瓜、又捡芝麻”,增加政府的可用财力。

  (二)加强重点行业稽查,以查助收。一是对房地产业、娱乐业、餐饮业、化妆品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涉外企业的税收进行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大对民政福利企业、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规范、调整、完善税收政策和定额,杜绝部分行业税负偏低、国家税收流失现象。二是全面清查漏征漏管户,继续加大对长期零申报户、“长亏不倒”企业的稽查力度,提高稽查结案率和查实税款入库率。对故意偷、逃、漏、骗、抗税行为要严厉打击,选取典型大案要案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和司法机关,以震慑不法分子,整顿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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