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北碚区华立·北泉花园三期四期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渝价〔2007〕135号)
重庆华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立·北泉花园三期、四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由于规划部门对华立?北泉花园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进行了调整,将原分三期开发完成的项目调整为分五期开发完成,造成原申报的二期物业服务收费内容(物业状况)与项目实际不符(原申报的二期项目在调整后的三、四期范围内),故对调整后的三期、四期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确定。你公司受重庆华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华立?北泉花园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华立?北泉花园三期、四期多层住宅具备有,绿化面积约10647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化面积约5.38平方米,有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活动用房;有游泳池、网球场;有健身活动区和儿童娱乐区;有喷水池、流动水景;50平方米进户门厅精装修,并摆放绿色植物;小区实行人车分流;有公用卫生间,并设有洗手盆;有电视监控、户外周界智能化系统、电子门禁系统、背景音乐,巡更系统;有消防监控室(联网)、烟感、、消防栓;有自备发电机;二次加压供水系统;物业公司维修机具设备、现代办公设备配置齐备。高层住宅还具备有电梯轿厢装修;过道有喷淋系统。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778号)文件规定和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华立?北泉花园三期、四期多层、高层住宅符合特级收费标准。经现场查验,还有部分申报条件未达到。因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费:
1.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0.55元/平方米、月,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费0.30元/平方米、月;
2.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0.55元/平方米、月,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费0.20元/平方米、月;
3.门面物业服务费:1.50元/平方米、月,其中含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费40%。
试行期间,因申报的相关条件还未完善,上述收费标准应下浮30%收取。下浮的30%由建设单位承担。
有效时限: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至设备设施等相关条件达到申报条件,经物价部门审定的正式文件生效之日止。
重新申报:该小区设备设施等相关条件达到申报条件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申报物业服务正式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