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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加快国有农场发展的意见

  (三)完善国有农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国有农场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地税部门要将参保农垦企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纳入正常业务范围,依法做好征缴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逐步完善国有农场职工缴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体现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四)切实调动国有农场干部职工积极性。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坚持“市场取向,走企业化道路”的改革方向,原则上采用企业绩效挂钩的分配办法,切实做好国有农场干部职工收入分配调整的各项工作,使国有农场干部职工收入在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稳步提高,调动国有农场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三、加快国有农场现代农业建设
  (一)突出建设产业推动型农业。立足于强化产业特色优势和提高产业竞争力,突出产业集聚、规模化品牌经营,不断延伸产业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破性地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以加工促调整、带基地,形成龙头企业与基地一体化生产经营格局。重点围绕棉花、生猪、水产、乳业、蔬菜、种业等优势产品的加工转化增值,引进开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适销对路的精深加工产品,建立一批市场型、科技型和效益型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向纵深发展。
  (二)突出建设现代装备型农业。以提高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为重点,结合湖北复种指数较高的实际,增配大中小型结合的高效、低耗农业机械装备,加快“以机代牛”步伐,加快设施农业、精准农业以及生态观光休闲等多功能型农业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装备水平。到“十一五”期末,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的耕种收机械化。
  (三)突出建设科技先导型农业。依托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农业技术攻关与推广活动,在新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建设、资源科学利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下功夫,增加科技储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加强职工队伍科技培训,提高农业职工素质,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大力推广良种和模式化栽培技术、无公害种养技术、生态农业和农村能源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以及各种组装配套技术,促进农业优质高产高效和可持续发展;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开展有偿技术承包、技术服务、技术入股,调动农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稳定农场科技队伍。主要农作物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大幅度提高。
  (四)突出发展外向型农业。充分发挥国有农场土地资源优势,按照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土地集中连片开发的要求,认真做好土地申报确权工作;以开展农业招商为重点,积极探索土地由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有效途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境外农业资源开发,在境外建设一批种植和加工基地,促进农业技术、人才、生产资料的出口和劳务输出,提高我省农业开放开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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