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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保险业加快发展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发展目标
  在未来一段时期内,黑龙江省保险业加快发展养老保险的目标是:全省保险业要结合省情实际和各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企业年金业务为龙头,带动各类养老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实施分区域、分人群、分部门、分步骤的战略,推动养老保险在我省的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扩大养老保险的影响面和覆盖面,使养老保险遍及城乡的各个地域、经济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的各个层面,使养老保险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加快发展养老保险,实现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减轻社会负担和政府责任、稳定社会、解除广大人民群众后顾之忧的目的,并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在我省社会保障总体框架内,实施社会养老保险为主,商业养老保险为辅,建立起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体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保险市场主体的培育。目前,我省能够经营养老保险的保险机构相对于数量较少,必须扩大机构规模,增加市场主体的数量。我省保险业在不断培育保险市场主体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引进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从而提高整个保险业经营养老保险业务的水平。在增加保险机构数量的同时,还要以提高现有公司素质为根本出发点,积极引导公司从管理、人员、制度、服务、销售等各个经营环节,不断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主观能动性,从自身做起,稳健经营,规范经营,避免恶性竞争,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促进保险产品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目前,由于我省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尽管我省保险市场上的养老保险产品数量不少,但还不能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保险公司要立足于省情,针对黑龙江省是老工业基地、农业大省的特点,密切关注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注重开发适合城镇、农村的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养老保险产品,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注重发展保障型保险产品。通过对保险市场客户的细分,以客户需要为导向,开发出更多个性化的产品,形成多样化的产品结构,满足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此外,还要完善产品的研究、开发、创新机制,坚持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利用基层机构贴近市场、贴近群众的优势,注重发挥一线员工在产品创新的中的积极作用,调动各公司产品创新的积极性,培养具有产品创新能力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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