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青岛啤酒(寿光)有限公司等19家环境违法企业单位依法查处情况的通报
(潍政发〔2006〕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检查的通知》安排,2006年5月10日至11日,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今年以来的第一次环保检查专项行动。这次行动共检查重点废水污染源69个,城市污水处理厂13个,主要河流断面和区域排污口16个。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依照有关环境法律法规进行了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青岛啤酒(寿光)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实施停产治理并处罚款
青岛啤酒(寿光)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浓度1210mg燉L,超标14.1倍,且屡查屡犯,责令该企业停产治理,并处10万元罚款;潍坊巨力管业有限公司外排电镀废水锌离子浓度262mg燉L,超标51.4倍,造成严重污染,属屡查屡犯,责令该企业停产治理;山东神星农药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浓度622mg燉L,PH2.42,分别超标3.2倍、0.6倍,责令该企业停产治理,并处2万元罚款;潍坊万泉食品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浓度1350mg燉L,超标12.5倍,责令该企业停产治理,并处5万元罚款;潍坊佳丽纸业有限公司不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外排废水COD浓度1060mg燉L,超标6.1倍,责令该企业停产治理,并处5万元罚款。
以上企业停产与污染治理措施由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落实,潍坊市环保局监督;经济处罚措施由潍坊市环保局落实。
二、对山东景芝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并处罚款
山东景芝集团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浓度114mg燉L,超标0.14倍,限期于2006年10月底前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并处2万元罚款;潍坊大洋食品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浓度251mg燉L,超标1.5倍,限期于2006年10月底前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并处2万元罚款;永顺泰(昌乐)麦芽有限公司虽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但于4月27日检查时,外排废水COD浓度1620mg燉L,超标15.2倍,据此,一并纳入本次查处范围。具体查处措施是,限期于2006年8月底前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并处罚款5万元;寿光联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重油催裂化项目,外排废水COD浓度923mg燉L,超标5.2倍,属屡查屡犯,限期于2006年6月底前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并处10万元罚款;山东省寿光市鲁丽纸业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浓度956mg燉L,超标5.4倍,限期于2006年8月底前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并处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