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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2006年至2010年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发展纲要的通知


  (二)消防供水

  1.经咨询市自来水总公司,截止到2005年底,全市敷设城市配水管道277.7公里,按每120米设置1个市政消火栓计算,全市在城市建成区应建市政消火栓2314个,目前实有618个。到2010年应补建1696个。新建城市配水管道应每120米设置一个市政消火栓,同时应对埋压、圈占、损坏的市政消火栓进行维修,确保其完整好用。

  2.在城市供水管网不完善和水压不足的地区应新建消防蓄水池。

  3.为解决消防车取水难的问题,到2010年,在高层建筑密集区、繁华商业区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地区增建消防水鹤,新建消防水鹤不应少于4个,以满足消防车及时取水需要。

  4.新建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附建的消防蓄水池要设供消防车取水的设施。

  (三)消防车通道

  要逐步解决我市堵塞、占用城市道路、搭建简易建筑、经商办市场等严重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从现在开始到2010年,要采取退路进厅、清理违章建筑和结合改造旧城区等措施,打通被堵占的消防车通道。今后,在城市建设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划修建消防车通道,为城市消防创建有利条件。

  (四)消防通信

  按现有城市建成区面积,全市应有火警调度专线18对。目前全市城市建成区有火警调度专线10对,到2010年应补建火警调度专线8对,其中消防指挥中心与消防中队的语音和数据通信专线分别不应少于1条。继续配合市公安局“三警合一”联合指挥系统的建设,在2010年前保证达到预期的功能,其中要优先解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编码报警系统问题。

  “三警合一”联合指挥系统,要充分考虑与省消防指挥中心的联网接口等技术问题。

  到2010年,全市城市规划建成区内,在新增消防站的同时,需新增火警调度专线8对。全市消防部队要实现通信三级组网。

  (五)消防装备

  目前,全市城市建成区有消防车31辆,主要灭火救援器材1044件(套),个人防护装备1761件(套)。2006年至2010年,在补建消防站的同时,应增补消防车12辆,增补主要灭火救援器材184件(套),个人防护装备1300件(套)。

  到2010年,随着城市规划建成区的扩大和消防站的增建,规划新增加消防车2辆,其中应以消防登高车、大吨位消防供水车为主、主要消防技术装备数量要依据国家标准,根据城市消防保卫对象的特点和性质,按轻重缓急,科学配备(2006年至2010年新建、补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主要消防装备计划进度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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