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急抢险救援机构
总指挥:市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市消防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经委、建委、安监局、人防办、广电局、地震局、卫生局、公用事业与房产局,两锦电业局。
1.灭火救援组
组 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市消防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消防局、公安局、交通局、人防办、卫生局,市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两锦电业局等单位。
职 责:掌握灾情并预测发展变化情况,实施随机指挥,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作战。
2.警戒组
组 长: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
职 责: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和灾害事故性质,确定警戒区域,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环保局、商业局、交通局,市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两锦电业局、电信公司等单位。
职 责:负责灾害事故现场水、电、气供应或切断、通信畅通、环境监测及所需器材装备和其它物资供应。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卫生局及各大医院和急救中心等单位。
职 责: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运送。
5.专家组
组 长:市经委主任
成 员: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建筑、化工、灭火等方面专家。
职 责:负责拟制、评估抢险救援方案,提供抢险救援技术处置措施、方法。
6.新闻报道组
组 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单位:有关新闻单位。
职 责:了解灾情动态和救援情况,确定宣传口径,负责新闻报道和发布,编写情况快讯。
7.事故调查组
组 长: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经委、公安局、监察局、消防局,市总工会等单位。
职 责: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勘查、调查,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灾害事故调查处理,评估或核定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