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逐步建立消防产品质量保障制度。质量监督、工商部门研究制定不合格消防产品召回制度,监督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对不合格产品予以召回、改正或销毁。监督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对消防产品实行终身质量保证制度,对生产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
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发展消防中介组织
(一)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市政府将研究制定有关的政策措施,为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利用社会新闻媒介做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工商、文化、公安消防等部门利用对公众聚集等场所实行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引导社会各单位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火灾责任保险市场的监督指导,引导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火灾财产保险产品,充分运用费率杠杆,实行差别费率动态管理,促进单位和场所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合理发展社会消防服务组织。市政府将发展消防保安力量,依托现有的保安公司,成立消防保安分公司,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消防保安人员。发展消防管理人中介组织,创建消防管理人才市场,为企业自主选择消防管理人员提供人才库。鼓励社会开办消防技术性服务机构,提供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消防工程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评价、火灾损失核定、消防技术咨询等方面服务,满足社会及各单位消防技术的需求。
(三)努力构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远程监控网络。市政府将依托社会技术力量,建立由中介组织管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远程监控中心,通过网络监控手段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
八、建立灭火抢险救援联动机制,提高灭火抢险救援能力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灭火抢险救援指挥体系。市政府将建立由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参与的灭火抢险救援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调度,明确有关部门和参战力量的职能定位和责权范围,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根据国家、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特大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和灾害事故类型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加强区域性和跨地区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建立市级灭火救援专家组,积极参与复杂疑难灭火抢险救援现场的作战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提高组织指挥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