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贵州省劳动合同条例(草案)》(省劳动保障厅);
(三十)《贵州省房地产开发条例(草案)》(省建设厅);
(三十一)《贵州省供用电条例(草案)》(省经贸委);
(三十二)《贵州省煤田地质管理条例(草案)》(省煤田地质局);
(三十三)《贵州省合同条例(草案)》(省工商局)。
四、拟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29件)
(一)《贵州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草案)》(省物价局);
(二)《贵州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草案)》(省水利厅);
(三)《
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物价局);
(四)《贵州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省国资委);
(五)《贵州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草案)》(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六)《贵州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草案)》(省建设厅);
(七)《贵州省美容美发管理办法(草案)》(省商务厅);
(八)《贵州省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办法(草案)》(省法制办);
(九)《贵州省收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草案)》(省工商局);
(十)《
贵州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修订草案)》(省残联);
(十一)《贵州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草案)》(省民政厅);
(十二)《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草案)》(省民政厅);(转第21页)
(十三)《
贵州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国土资源厅);
(十四)《贵州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实施办法(草案)》(省公安厅);
(十五)《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法(草案)》(省公安厅);
(十六)《贵州省停车泊位管理规定(草案)》(省公安厅);
(十七)《贵州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与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草案)》(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