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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1、总目标
  到2010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卫生体系框架;初步实现居民普遍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初步建成亚洲医疗中心城市之一;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
  2、具体目标
  --提升市民的健康水平。市民的主要健康指标继续保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平均期望寿命保持80岁以上,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10/10万以下。
  --提升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收入群众之间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差距。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形成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目标相适应、与“世博会”卫生保障需要相适应的公共卫生体系,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满意度。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和配置,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改善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控制基本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提升医学科技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形成一批在亚洲具有领先水平、在世界医学界有一定影响的学科群体,进一步提高医学人才的总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使上海成为亚洲的医学人才高地、医学科技创新基地和信息交流平台之一。
  --提升现代医疗服务业的功能。初步形成国内一流、国际接轨的现代医疗服务业,增强上海医疗服务对国内、国际的辐射能力,提高现代医疗服务业对上海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提升卫生全行业管理能力。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履行宏观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强化规划、政策、标准、监管等全行业管理手段,提高卫生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
  五、发展任务和主要举措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能力
  实施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以学科人才、体制机制、服务管理等内涵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卫生体系七大系统建设,进一步理顺公共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共卫生专业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储备,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功能完善、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公共卫生体系,形成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机制,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网络。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密切多部门合作,加强联防联控。建立由公共卫生应急指挥机构、各应急处置机构和专家咨询机构组成的市、区县两级应急体系,建立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加强应急处置车辆、特种救援装备配置。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系统,形成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医疗服务、卫生资源四类数据库和指挥决策、监测预警、突发事件(疫情报告)、应急处置四大应用系统。加强应急处置技术储备和与国际接轨的实验室、标准样品库建设。加强郊区农村急救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市核化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金山分中心。根据全市总体规划,选择若干医疗机构建设直升机起降点。
  预防控制影响居民健康的重点疾病。健全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应对系统,落实各类重点传染病的预防干预措施;有效防范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型传染病;控制肝炎、肺结核、艾滋病、性病等重点传染病。加强慢性病筛查,推行社区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提高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病的管理率。加强精神卫生预防体系建设,开展高危人群干预。加强与健康相关的环境危害因素评估和预警,开展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监测。加强职业病和重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测、预警和控制。加强眼病、牙病防治。
  加强妇幼保健。规划建设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加强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的统一管理。本市户籍人口孕产妇和0-6岁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保持95%以上。提高外来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儿童保健管理率。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加强健康促进。进一步拓宽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的渠道,以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创建健康场所为重点,通过积极的干预措施和广泛的宣传发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建立“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形成全市统一的健康教育咨询平台。
  2、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加强郊区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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