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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8.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重点支持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及人才的中外合作办学,扶持境外办学和教育输出项目。支持北京市外国学生与学者奖学金项目,改进外国留学生管理与服务,积极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加强对外汉语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以服务奥运为重点,重点建设本市10个对外汉语教学和培训基地,完成500名对外汉语教师和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办好北京国际教育博览会等大型教育国际交流活动。继续推动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29.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研究制定配套扶持和规范政策,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制定民办学校的招生与广告备案管理办法,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告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修订民办学校退费管理规定,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建设。加大对违法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民办学校联合执法制度。严格学校审批,继续开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评估,清理整顿不合格学校。

  30.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地方教育立法工作,调研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开展《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立法调研。落实行政许可设定、实施的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执法职权分解方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认真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和教师、学生申诉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指导学校依法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奥运法制宣传计划”和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八、切实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31.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体系。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奖、贷、勤、补、免的资助体系,建立市属市管高校助学金制度,完善高中阶段助学体系。建立职业教育资助体系,降低中等职业学校学费。调研经济困难家庭儿童保育费减免政策。实施《北京市特殊教育“十一五”规划》,加强区县特殊教育中心建设和新盲校建设,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40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

  32.进一步增强学校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加强高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约2000万元补贴,为家庭贫困学生在校饮水、洗澡、节假日打电话等方面提供便利和资助。实施学校校园建设和文化建设规划,加强校园环境和文化设施建设,为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氛围。加强学校节水节能等工作,以标准化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创建为重点,推进后勤服务规范化,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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