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财教[2007]3号)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6〕5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们制订了《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已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两个《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两个《管理办法》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摸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掌握本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财产数量、构成、使用及财务情况,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为提高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