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法律的权威,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充分实施;必须坚持把推动体制创新、提高行政效能、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增强管理透明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4、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依法行政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监督,并且充分体现规范行政权力的原则,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维护
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5、把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终极价值追求,在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运行过程中尊重和体现民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评议,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民主监督途径。
6、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7、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与提高行政效率有机结合。既要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又必须强调提高行政效率,力求行政决策、执行、监督、评估等效率达到一流。
8、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逐步建立服务、诚信、阳光和责任政府。
三、未来五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目标
9、推进行政理念的转变。政府从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从任意政府转变为责任政府,从管理政府转变为服务政府。
10、基本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11、行政决策规则完善,程序规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规范性文件反映客观规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众参与机制有效运转,文件质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