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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依法行政“四五”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依法行政“四五”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潍政发〔2006〕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潍坊市依法行政“四五”规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

潍坊市依法行政“四五”规划
(2006-201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现实基础

  1、我市实施依法行政“三五”规划(2001-2005年)以来,各级政府和部门围绕规划所确定的基本目标和工作任务,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基本实现,任务基本完成。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迈出新的步伐;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加快,逐步从管理型、全能型、权力型向服务型、有限型、责任型政府转变;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初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体系日趋完善,政府法制职能作用得到不断发挥。我市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为推进我市“十五”计划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发挥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

  2、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机制和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行政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政府机关管理缺位、失位现象比较突出,越权执法、程序违法、滥用职权等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仍然较高;个别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够高,责任意识不够强,趋利现象严重;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呈现出较大差距,尤其是乡镇基层政府成为依法行政的薄弱环节。

  二、未来五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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