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抓好结合,促进工作。要把“走千访万”活动与全面落实省政府确定的集中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争议裁定、移民工作等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与筹备贯彻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工作结合,与落实省人大评议整改意见结合,与深入实施和全面启动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创为民解困新业绩,树为民服务新风貌。
3、真抓实干,注重实效。要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政策法规,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能办的,要立即办;一时难以办到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办;确定不能办的,要做好解释,取得理解。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不负责任的现象,确保措施到位,务求实效。
4、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厅机关各局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按照“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率先垂范,带头参加“走千访万”活动,虚心求教,体察民情,倾听民声,汇聚民智,督查各项民政政策法规的落实,做到感情上心系群众、决策上想着群众、工作上联系群众、利益上惠及群众。要采取集中走访与平时走访相结合,放下架子,端正态度,轻车简从,登门走访,不搞层层陪同,严守廉政纪律,实实在在地转变工作作风,诚心诚意地为民服务。各地民政部门、厅机关各局处室、各直属单位在开展活动中,要认真汇总走访活动情况,提炼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向省民政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省民政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571-87050286 87050285(兼传真)
电子邮箱:meili20061118@qq.com,zjs04@163.com。
附件:浙江省民政系统“走千访万”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浙江省民政系统“走千访万”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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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门 │走访次数: (次) │
│ 走 访 ├───────┬────────────────────────┤
│ 征 求 │走访数量: │村(居): (个) (户) │
│ 意 见 │ ├────────────────────────┤
│ 情 况 │ │单位: (个) │
│ │ ├────────────────────────┤
│ │ │群众: (人) │
│ ├───────┴────────────────────────┤
│ │建议、意见: (条) │
├───────┼────────────────────────────────┤
│ 处 理 │ │
│ │ │
│ │ │
│ 结 果 │ │
├───────┼────────────────────────────────┤
│ 为 民 │ │
│ 服 务 │ │
│ 的 计 │ │
│ 划 和 │ │
│ 措 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