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走千访万”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2、抓好结合,促进工作。要把“走千访万”活动与全面落实省政府确定的集中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争议裁定、移民工作等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与筹备贯彻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工作结合,与落实省人大评议整改意见结合,与深入实施和全面启动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创为民解困新业绩,树为民服务新风貌。

  3、真抓实干,注重实效。要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政策法规,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能办的,要立即办;一时难以办到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办;确定不能办的,要做好解释,取得理解。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不负责任的现象,确保措施到位,务求实效。

  4、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厅机关各局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按照“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率先垂范,带头参加“走千访万”活动,虚心求教,体察民情,倾听民声,汇聚民智,督查各项民政政策法规的落实,做到感情上心系群众、决策上想着群众、工作上联系群众、利益上惠及群众。要采取集中走访与平时走访相结合,放下架子,端正态度,轻车简从,登门走访,不搞层层陪同,严守廉政纪律,实实在在地转变工作作风,诚心诚意地为民服务。各地民政部门、厅机关各局处室、各直属单位在开展活动中,要认真汇总走访活动情况,提炼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向省民政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省民政厅“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571-87050286 87050285(兼传真)

  电子邮箱:meili20061118@qq.com,zjs04@163.com。

  附件:浙江省民政系统“走千访万”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浙江省民政系统“走千访万”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上 门   │走访次数:               (次)          │
│  走 访   ├───────┬────────────────────────┤
│  征 求   │走访数量:  │村(居):  (个)    (户)        │
│  意 见   │       ├────────────────────────┤
│  情 况   │       │单位:           (个)        │
│       │       ├────────────────────────┤
│       │       │群众:           (人)        │
│       ├───────┴────────────────────────┤
│       │建议、意见:              (条)          │
├───────┼────────────────────────────────┤
│  处 理   │                                │
│       │                                │
│       │                                │
│  结 果   │                                │
├───────┼────────────────────────────────┤
│  为 民   │                                │
│  服 务   │                                │
│  的 计   │                                │
│  划 和   │                                │
│  措 施   │                                │
└───────┴────────────────────────────────┘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