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到2010年,全市县(市)区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实现27亿元,年均增长18%,其中:黑山县16%、北镇市16%、凌海市16%、义县16%、太和区16%、古塔区18%、凌河区18%、经济技术开发区20%、凌南新区35%。
3.到2010年,全市县(市)区各项税收收入计划完成23亿元,增幅略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
4.到2010年,全市县(市)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累计完成800亿元,年均增长24%,其中:黑山县20%、北镇市20%、凌海市20%、义县20%、太和区20%、古塔区20%、凌河区20%、经济技术开发区35%、凌南新区35%。
5.到2010年,全市县(市)区实际利用外资计划累计达到6.9亿美元,年均增长23%,其中:黑山县20%、北镇市20%、凌海市20%、义县20%、太和区20%、古塔区20%、凌河区20%、经济技术开发区25%、凌南新区25%。
6.到2010年,全市县(市)区引进域外资金计划累计到达233亿元,年均增长21%,其中:黑山县20%、北镇市20%、凌海市20%、义县20%、太和区20%、古塔区20%、凌河区20%、经济技术开发区25%、凌南新区25%。
7.到2010年,规模以上企业计划达到1200户, 实缴税金计划实现13亿元,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各县(市)区每年增加2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实缴税金年增幅实现20%以上。
(二)调整财政收支结构
稳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各县(市)区每年力争提高0.1个百分点,到2010年全市达到4%;在确保非税收入年均增长10%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各项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各县(市)区每年力争提高0.3个百分点,到2010年全市达到85%;主体税种贡献能力不断增强。
通过增加财政收入,结合整合政府财力资源,深化国库收付制度改革,调整支出结构,各县(市)区每年力争提高财政自给率1个百分点,到2010年全市力争由“十五”末的44%提高到50%。
防范债务风险,积极化解债务。各县(市)区当年到期政府刚性债务(含主权外债、中央再贷款、国债转贷)偿付率要保证达到100%。
(三)增加人均可支配财力
在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条件下,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口,确保人均可支配财力与一般预算收入的同步增长,到2010年财政供养人口系数力争降低0.2个百分点。
(四)扩大税源大户规模
积极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坚持以工业化为主导,项目牵动、规模推进。到2010年,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2005年的15户增加到30户,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达到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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