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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地方煤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地方煤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6〕117号)


各产煤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锦州市地方煤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锦州市地方煤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煤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地方小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应范围和工作原则

  1.本预案所称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事故。

  2.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地方各类煤矿发生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

  3.煤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分工、单位负责和社会援助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经济损失。

  二、危害特点与灾害分布

  煤矿是本市主要危险源之一。境内有各类煤矿36处,其中:凌海市14处、义县15处、黑山7处(含3处露天煤矿)。凌海市的14处煤矿均在班吉塔镇棉花地村和缸窑沟村境内,西南距锦州52公里。开采原始煤层属高瓦斯矿井,属微爆-爆炸一类,有可能自然发火煤层,因此有发生瓦斯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危险。其它煤矿全部开采南票矿务局小凌河煤矿浅部边角残煤,属微爆-爆炸一类,有可能自然发火煤层。虽为低瓦斯矿井,但若通风系统出现问题,也有发生瓦斯事故的可能。境内煤矿属于急倾斜煤层,采面顶板管理困难,开采时有发生顶板事故的危险。义县15处煤矿分布在前杨、高台子、聚粮屯、九道岭等乡镇,距县城最远30公里。境内煤矿均为低瓦斯矿井,属自然发火煤层。由于距地表较浅,周边关闭矿井有积水,故有发生顶板事故和水害事故的危险。黑山县7处煤矿,均位于县城西北20公里的八道壕镇境内。除3处露天煤矿外,其它4处煤矿开采八道壕煤矿开采过的边角残煤,均为低瓦斯矿井,属自然发火煤层。周边关闭矿井有积水,有发生顶板事故和水害事故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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