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查方式
本次交叉检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各州(市)先进行自查,写出各项目的自查报告,然后两个州(市)间相互交叉检查。检查组在全面了解州(市)自查情况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每个州(市)抽查2-4个县,原则上不低于项目实施总数的30%(各州市交叉检查名单附后)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间
各州(市)于2007年3月26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做好交叉检查准备。两州(市)须于2007年3月26日-4月15日内完成交叉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由联络员商两州(市)确定。
四、检查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及时按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检查组由各州(市)农业部门或财政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并抽调业务熟悉的1-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交叉检查工作。
(二)检查组对所抽查项目须采取审查财务帐薄、实地检查项目等形式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
(三)交叉检查结束后,州(市)检查组要及时写出检查报告,如实汇报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及建议,与各州(市)的自查报告、相关统计表格一起于4月20日前报送到省农业厅、财政厅,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ynnjzc@126.com和ynzyhz@126.com两个邮箱。
(四)检查报告内容要包括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三个部分,其中每一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被检查州(市)项目实施的总体进展情况评价;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价;主要成效及经验;抽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下一步工作意见及建议,包括整改意见。
(五)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在上报检查报告的同时由各州(市)统一将2006年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及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情况统计表一并上报。
联系人:农业厅计财处 朱荣 联系电话:0871-5749403
财政厅农业处 罗颖 联系电话:0871-3627513
农业厅农经站 马银波 联系电话:0871-5749486
袁䶮 联系电话:0871-5749482
附件: 1.各州市交叉检查及联络员名单(略)
2.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检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