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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16.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逐年提高招生指标分配到校的比例,2007年达到90%,2010年达到100%。

  (六)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17.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市所有农村补足配备计算机教室、卫星教学收视系统、教学光盘播放设备,为学生提供网络条件下的学习环境。农村乡中心小学和村完小配备卫星教学收视系统、计算机、电视机、DVD播放机和教学光盘,通过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快速大量接收优质教育资源。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确定保留的教学点,配备电视机、DVD播放机和教学光盘,通过播放教学光盘对学生授课和辅导,基本普及信息技术和信息化教学手段。2007年覆盖率达到100%,2010年实现“班班通”。

  18.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应用工作。搞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应用培训工作,2008年农村中小学教师全部掌握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的应用技术。要积极研究和探索“三种模式”教学方式,每周不少于20课时,实现学科课程与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的整合,全面提高“三种模式”课堂教学质量。

  (七)建立和完善扶困助学教育资助体系,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9.市、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扶贫助学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的助学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贫困学生免课本费、生活费;城镇贫困学生免杂费、课本费,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20.要继续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工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不得收取借读费,义务教育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同时,县(市、区)要及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托留子女入学问题。

  21.大力加强特殊教育。市、县(市、区)政府要从教育经费投入、教学齐备采购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保证2010年全市所有特殊教育学校达到《辽宁省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2.以开展城镇优质学校帮扶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为契机,推动城乡学校“手拉手”活动。由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协调,逐校落实“一对一”的对口帮扶关系,在教师、教学、管理、设施、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援,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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