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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6〕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元旦和春节期间社会稳定,为市人大、市政协会议召开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现就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滨海新锦州的高度,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的领导,要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加强应急值班和处置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在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和责任要求,确保有备无患。要保证通讯设备完好、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领导要正确把握启动各类、各级预案的时机,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迅速、有效、得当。

  三、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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