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垫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批复
(渝府〔2007〕45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转报高发司关于垫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请示》(渝交委文〔2007〕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变更重庆垫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东,即将原中国通达电子网络系统公司变更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按照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达电子网络系统公司签订的协议,中国通达电子网络系统公司在重庆垫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全部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