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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政文[2007]2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现就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对外开放,抓住世界制造业结构加快调整和国家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有利时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产业和产品竞争力为核心,以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为动力,注重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择优扶强、突出重点,做大做强我省装备制造业,为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政府的组织协调,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合力营造有利于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2.坚持外延拓展与内涵深化相结合。加大吸引外资力度,鼓励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投入,不断拓展外延、扩大增量;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深化内涵、优化存量,加快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优化。

  3.坚持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相结合。跟踪国际装备制造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大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增强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

  4.坚持重点突破和全面提升相结合。发展壮大一批有一定竞争优势和特色的装备制造业产品、企业,不断带动基础装备和一般机械装备产品及零部件生产制造水平的全面提升;着力培育一批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的装备制造业产品、企业,不断增强我省装备制造业的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通过壮大电子通信装备、工程机械、汽车、船舶、电工电器等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装备、零部件和农业机械、环保设备等基本装备产业,培育纺织、建材、包装、塑料、制鞋、食品加工等产业装备,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制造企业、若干具有特色和知名品牌的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建立和完善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初步建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争取到2010年,初步形成优势装备、基本装备和产业装备等分工协作、互相促进,具有竞争优势的海峡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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