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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六、政策措施

  (一)推进交通体制改革。
  一是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二是规范政府投资和政府特许经营行为,建立国有与非国有企业公平竞争的机制。三是建立运输市场进入、退出机制和监管体系,形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四是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管养分离、养护市场化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
  (二)加强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努力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与国家“十一五”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为项目审批和建设提供规划依据。二是“十一五”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应提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申请报告)和土地预审、环境评价、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三是在项目投资主体或法人暂不能确定时, 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指定项目责任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前期工作。四是加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前期工作。
  (三)拓宽建设资金筹措渠道。
  一是把握促进中部崛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投入。二是发挥省属国有投资企业的融资平台功能,积极申请企业债券和银行贷款资金。三是充分发挥市场优势,积极吸纳社会投资。四是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积极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五是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等新的投资和融资方式。
  (四)加强长江岸线资源管理。
  长江岸线使用涉及沿江产业布局、城市发展、水利建设、交通运输、跨江建筑、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必须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尽快出台我省长江岸线管理办法,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促进岸线资源整合、保护和合理开发,提高岸线使用效率。
  (五)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一是积极采取技术和工程措施,努力减少耕地占用。二是优先实施符合国家审批条件的项目,并按有关规定积极申请使用国家用地指标。三是统筹地方用地计划指标,适度向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倾斜。四是加强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垦工作,确保交通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
  (六)促进科技应用创新。
  一是运用市场、政策、行政等手段,推进产学研相结合,促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中介为纽带、科研院校为支撑的交通运输科技应用创新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加大政府对交通运输应用技术研究的投入,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资,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用技术,提升我省交通设施、运输装备和运营管理科技含量及生产力水平。三是继续引进国际先进交通运输技术和重大装备,通过消化、吸收、创新,提高交通运输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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