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和乡(镇)及有关街道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乡(镇)政府对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建立健全领导工作责任制。各村要成立选举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予以解决。

  2.搞好教育培训。换届选举前,我市将举办换届选举培训班,对县(市)区换届骨干进行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操作规程,提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依法组织、指导、监督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举办培训班。

  3.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拟在2月底召开,各县(市)区、乡(镇)要分别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充分调动党员和农民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媒体以及宣传车、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原则、程序、方法和步骤,引导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和民主法制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推选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2)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致富技能,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3)热心为群众服务,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扎扎实实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有较高的群众威信;(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认真调查摸底。对那些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加大工作力度,重点进行指导,认真排查问题,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5.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践证明,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有利于理顺“两委”关系,促进和谐农村建设,保证农村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村民自治的质量和水平。要通过换届选举努力使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对于先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后选村委会成员的,通过“两推一选”的办法,首先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然后依法参加村委会的选举;对于先选村委会成员,后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拟任村党组织书记人选首先参加村委会主任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应根据当地情况和群众意愿,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要注重选拔年纪轻、素质高的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共青团、妇联和民兵等组织负责人,并争取使他们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也可由村“两委”班子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兼任共青团、妇联和民兵等组织负责人。要保障妇女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保证在村委会成员中有1名女性。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