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七日
锦州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辽委办发〔2006〕42号)精神,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
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文件,现就做好我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依法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建设辽西沿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滨海新锦州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目标:一是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二是村委会班子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有较大改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青年干部在村委会班子成员中占有一定比例。三是保证每个村委会班子成员中有1名妇女干部。四是村委会成员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07年2月中旬开始,到2007年5月底前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月中旬-3月上旬)
1.成立组织机构。市里成立由市委副书记王铁成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伟国同志、市人大副主任张佐仁同志任副组长的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指导全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分工为市民政局负责黑山县、财政局负责松山新区、公安局负责北镇市、农委负责义县、司法局负责凌海市、妇联负责太和区、信访办负责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