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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23.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家庭贫困学生的书本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用2年时间集中力量消除现有D级危房。加大城市教师、医务人员、文化工作者支援农村的力度。今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大到80%的县(市、区),明年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扩建一批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组织城市医院到扶贫工作重点县帮扶乡镇卫生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示范点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和乡镇服务点。开展“千万农民健身活动”,办好全省第五届农民运动会。

  七、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24.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力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各级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充实和加强“三农”工作综合机构。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重中之重”意识,深刻认识农业的多功能特点,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新农村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选好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第三批选派干部工作。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快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视上网”工程,尽快完成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以县(市、区)为单位,引导和推动村干部报酬合理增长、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离任补偿)“三位一体”的激励保障机制建设。积极探索从优秀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

  25.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在全省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调处机制,把土地流转工作列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的服务内容。选择若干个县开展改进和完善“一事一议”政策试点。开展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搞好水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完善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严防农民负担反弹。积极稳妥开展乡村债务清理和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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