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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实施名牌战略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实施名牌战略质量兴市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潍政发〔2006〕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已有潍县萝卜、安丘大姜、昌邑丝绸、青州蜜桃等4种产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数量居全省首位;18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居全省第四位;141个产品获得山东名牌,居全省第三位;8家企业的8个服务项目获得山东服务名牌,居全省第三位。名牌战略和质量兴市活动的开展,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促进了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增强了“潍坊制造”的美誉度和竞争力。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名牌战略和质量兴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实施名牌战略质量兴市工作成效显著的诸城市人民政府、寿光市人民政府、昌邑市人民政府、青州市人民政府、安丘市人民政府、高密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山东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制造业强省发展纲要》,坚持“质量第一”和“以质取胜”的方针,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扎实有效地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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