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一律停止收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杂费,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应据实结算,严禁收取手续费等任何形式的服务费。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校长和政府领导的责任。
(五)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内部改革力度,深化各项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教职工聘任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以搞活内部分配为关键,通过按需设岗、按岗竞聘、竞争上岗,逐步树立“学校自主用人、教职工自主择业、岗位能上能下、待遇可高可低、人员按编制能进能出、优秀教师能够脱颖而出”的用人制度。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超编和不合格教职工,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县城教师、大学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数量和价格,推行教科书、作业本统一政府采购,逐步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六)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财务工作,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支出,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七)强化监督检查。要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来抓,各级监察、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要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煤体并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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