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族古籍办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1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民族古籍办《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古籍办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为切实做好我区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5]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新时期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每个民族都创造和积累了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留下了卷帙浩繁的古籍文献和口碑古籍,这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我区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资源丰富,种类很多,内容涵盖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各个方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分散在我区民间的少数民族古籍有数万种。这些古籍是我区各族人民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多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经过全区少数民族古籍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我区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成立了机构,制定了规划,建立了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专业队伍;搜集整理出版了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古籍,为我区各学科的学术研究提供了珍贵的资料,为各族人民奉献了难得的传统文化精品。但由于我区大部分世居少数民族没有文字,少数民族古籍大多是通过民族民间文化艺人口传心授代代传承下来,用民族古文字撰写的少数民族古籍也均为手抄本,这些少数民族古籍大都分散在民间,流失严重。同时,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工作还面临人才、经费缺乏问题。少数民族中,通晓少数民族古籍的人不多,而且大都年事已高,汉族通晓少数民族古籍的人也不多。我区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当前我区正处在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加强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有利于继承和发扬各民族传统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思想文化交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有利于凝聚各民族的力量,引导各族人民共同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高度,增强抢救搜集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新时期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紧抢救搜集整理少数民族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