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职责分工,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责任部门的职责是: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6年):建立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十一五”工作规划,开展调研并提出政策保障研究框架;根据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07年-2009年):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指导和推进各地、各部门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2010年):继续推进实施工作;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出2016-2020年阶段性目标。
三、加强对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面广量大,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务求实效。
(一)创新方式方法。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高度关注公众科学需求,按照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通过召开会议、专家讲课、办班辅导、舆论宣传等多种渠道和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组织和引导公众迅速投入到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来,全面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纲要》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并围绕主题开展工作,做到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立足校内外、社区、企业、乡村以及机关等科普宣传教育这个重点,搞好科普资源整合,推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科技传播主渠道的作用,为贯彻实施《纲要》提供良好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