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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4.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要以“十一五”规划为基础,按照总体达到或超过我区“十一五”规划目标进行项目规划和建设,既不脱离实际,又不只顾眼前。乡村设施建设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完善规划,有序推进。
  5.节约投资,节约资源的原则。近几年来已经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原则上不重复安排。项目建设应节约用地,尽可能在原地扩建,集约建设。
  三、建设内容和具体项目安排
  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计划安排15类40502个项目,项目总投资162543万元。建设内容和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一)按县、乡、村分类。
  1.县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涉及县城防洪、职业中学、妇幼保健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频广播覆盖、体育馆、垃圾中转站、排污管道、公共厕所、110指挥中心、看守所、审判综合楼、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通信设施,项目投资10517万元,占总投资的6.47%。
  2.乡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涉及通乡 (镇)油路、乡(镇)供水、中小学(包括初中、中心校、九年制学校)、卫生院、人口计生服务站、文化站、调频广播覆盖、篮球场、办公楼、干部周转房、司法所、通信(包括传输网、机房)及农贸市场,项目投资46082万元,占总投资的28.35%。
  3.村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涉及通村四级路、屯级路、人畜饮水、村完小、通广播电视、篮球场、沼气池、通信、农家店,项目投资 59519万元,占总投资的36.62%。
  4.县、乡、村三级受益的项目。项目建设涉及高压输变电线路,项目投资46425万元,占总投资的28.56%。
  (二)按部门分类。
  1.交通项目784个。计划安排22个乡 (镇)通油路、267个村民委员会通公路、495个屯通屯级路项目,项目投资63794万元。
  2.水利及人畜饮水项目718个。计划解决31.7万农村人口和28.27万城镇人口的饮水难、饮水安全问题,建设3个县的防洪工程,项目投资19051万元。
  3.教育项目85个。计划扩建5个县的职业中学、乡(镇)初中、乡(镇)中心校、乡 (镇)九年制学校及村级小学共85所,建筑面积14.9万平方米,项目投资7889万元。
  4.卫生项目59个。计划改扩建5个县的妇幼保健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49个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5.68万平方米,项目投资2982万元。
  5.人口计生项目65个。计划改扩建65个乡(镇)人口计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项目投资983万元。
  6.文化项目46个。计划改扩建46个乡 (镇)文化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项目投资920万元。
  7.广播电视项目3735个。计划新增 3700个30户以上的屯通广播电视,同时建设5个县、30个乡(镇)调频广播覆盖工程,项目投资5750万元。
  8.体育项目81个。计划新建、改扩建 51个村民委员会、29个乡(镇)篮球场和1个县体育馆,项目投资500万元。
  9.县城环境治理项目19个。计划新建 5个县县城垃圾中转站、排污工程和8个公共厕所,项目投资1500万元。
  10.基层政权设施项目35个。计划改扩建14个乡(镇)办公楼、21个乡(镇)干部周转房,建筑面积3.62万平方米,项目投资 1808万元。
  11.政法设施项目50个。计划改扩建2个县的审判综合楼、2个县的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1个县的110指挥中心、1个县的看守所和44个乡(镇)司法所,建筑面积3.94万平方米,项目投资2653万元。
  12.农村能源项目34600个。计划在5个县以贫困村为主新建3.46万个沼气池,同时开展石漠化治理,项目投资5390万元。
  13.电力工程项目15个。计划新建220千伏输变电线路219公里、110千伏输变电线路140公里,项目投资46425万元。
  14.电信工程项目25个。计划新建一批乡村宽带网、传输网,改善通信条件,项目投资2050万元。
  15.市场建设项目185个。计划改扩建 35个乡(镇)农贸市场,在150个村民委员会建设150个农家店,改善农民群众消费环境,项目投资848万元。
  四、精心组织,高效有序地开展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
  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点多面广、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实际,加强协调,严格把关,高效实施,科学管理,确保大会战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统一指挥,统一规划,分项实施。
  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工作分3个阶段推进。2007年3月底前为前期准备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基建程序完成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审批等工作,部分项目要开工建设;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为项目实施阶段,要全面开展各类项目的施工,除交通、电网等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外,基本完成项目实施任务;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为项目扫尾、验收阶段,完成交通、电网等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建设任务和全部项目的验收工作。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由自治区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本地区、本单位大会战指挥部及项目建设办公室,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本地区、本单位大会战的各项工作。自治区指挥部重点做好总体规划和协调,南宁、河池、崇左3市大会战指挥部重点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大石山区五县大会战指挥部重点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与有关市、县衔接具体建设项目,制定部门项目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区指挥部。项目建设计划和项目资金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分别分批下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倒计时的方式组织安排各项工作,加强协调,逐项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发展改革、财政、扶贫部门要充分发挥大会战指挥部的参谋助手作用,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计划的协调、下达及执行检查;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筹集、下达、管理和检查;扶贫部门要做好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和解决大会战中的各种问题。法院、检察院、教育、民委、公安、民政、司法、建设、交通、水利、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广播电视、体育、林业、通信管理、电网公司等项目实施单位,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办法,落实部门资金,加强技术服务、检查指导和组织项目验收;国土资源、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大会战实际,按“特事特办”的原则,主动沟通,认真研究制定相关用地、税费、环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农业、经委、招商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指导大石山区五县抓好产业发展;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大会战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门要组织好大会战的宣传报道。其他部门也要密切配合,积极为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贡献。
  (三)以县为基本责任单位,全面推行项目规范化建设和质量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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