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兰政发[2006]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兰州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不仅关系畜牧业发展、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强化和提升兽医工作的政府职能,是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从根本上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和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兽医工作实际,也是我市“十一五”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的兽医工作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动物产品安全为目的,以健全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为重点,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和动物疫病防治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畜牧业快速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和兽医技术支持机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稳定基层队伍,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市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水平。
三、工作机构
(一)市级兽医机构
整合现有畜牧兽医、动物检疫工作部门、机构和职能,将现有兰州市动物检疫站、兰州市畜牧兽医工作站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市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