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信息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市商务委牵头)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贸易结构。推进建立面向东北亚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进出口贸易总额年均增长15%; 2010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的45%以上, 口岸进出口总额达到2000亿美元。(市商务委牵头,有关部门负责)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建设境外工业园和贸易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加强与国内各区域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吸引国内大型国有企业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到天津投资,全面优化引进资金的结构和质量。(市经协办牵头)
9.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重点任务。
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十一五”期间,年均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和2.5‰左右, 2010年常住人口保持在1150万人左右。(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负责)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劳动就业。“十一五”期间累计新增就业1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到2010年,基本养老、 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70万人、384万人、271万人、253万人、228万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逐年提高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市财政局负责)
构建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保障、全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
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妇联负责)
解决农村残疾儿童入学问题,2010年特殊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市教委负责)
积极采取措施,增加居民收入。(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推进住房货币化分配。(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负责)
建设少儿文化艺术中心、数字电视大厦、城市规划展览馆等一批文化设施。加强对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市文化局、市广电集团、市规划局、市建委负责)
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控制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和防治职业病的能力,2010年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降至220人/10万人以下。(市卫生局负责)
改扩建总医院、天津医院、中心妇产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等一批医疗卫生设施。(市卫生局负责)
健全城乡医疗保健网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2010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市卫生局负责)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办好我市承办的奥运赛事和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 2010年全市人均体育活动占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市体育局负责)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构,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市应急办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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